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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平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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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招聘辅警20名,限男性,所招聘人员全部补充到平川分局各乡镇派出所,协助民警从事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和社区(村)警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学历的书面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院校和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限平川区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六)身高17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明显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或参与嫖娼、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6月9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信访大厅(平川分局大门外东侧一楼大厅)。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的报考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法律基础、公共基础知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信访大厅(平川分局大门外东侧一楼大厅)。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出现三位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能测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 (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10米×4往返跑 标准:≤13"5;

1000米跑 标准:≤4'35";

纵跳摸高 标准:≥260cm。

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在测试前可试跑一次),考生有1次测试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1000米跑只测试1次。上述体能测试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测试资格。

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体能达标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初审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递补。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管理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薪酬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落实2800元/月基本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每满1年按照50元/年标准发放工龄工资。其他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按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

六、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此次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整岗位。

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此次招聘工作由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6623872

咨询电话:0943-5909033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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